close
炭疽,痢疾,淋病,梅毒,狂犬病

提問: 傳染病是根據什么分成甲乙丙的 問題補充: RT 医师解答: 三類35種 臺灣的標準與大陸不一樣 參見http://140.114.42.17/www/column/疾病介紹/法定傳染病/ 《傳染病防治法》根據傳染病的危害程度和應采取的監督、監測、管理措施,參照國際上統一分類標準,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將全國發病率較高、流行面較大、危害嚴重的35種急性和慢性傳染病列為法定管理的傳染病,并根據其傳播方式、速度及其對人類危害程度的不同,分為甲、乙、丙三類,實行分類管理。 (一)甲類傳染病 甲類傳染病也稱為強制管理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對此類傳染病發生后報告疫情的時限,對病人、病原攜帶者的隔離、治療方式以及對疫點、疫區的處理等,均強制執行。 (二)乙類傳染病 乙類傳染病也稱為嚴格管理傳染病,包括:病毒性肝炎、細菌性和阿米巴痢疾、傷寒和副傷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質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猩紅熱、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鉤端螺旋體病、布魯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傷寒、流行性乙型腦炎、黑熱病、瘧疾、登革熱等。對此類傳染病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防治方案進行預防和控制。對其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狂犬病和炭疽病人必要時可采取某些強制性措施,控制其傳播。 (三)丙類傳染病 丙類傳染病也稱為監測管理傳染病,包括:肺結核、血吸蟲病、絲蟲病、包蟲病、麻風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診、新生兒破傷風、急性出血性結膜炎,以及除霍亂、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病等。對此類傳染病要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監測管理方法進行管理。 《傳染病防治法》還規定,國務院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情況,分別依權限決定傳染病病種的增加或者減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eryou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